订单排至2030年以后,四部门发文支持燃气轮机创新发展

订单排至2030年以后,四部门发文支持燃气轮机创新发展

凤凰网财经讯 10月30日,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30年建成自主可控的“研发—制造—验证—维护”全产业链体系,重型燃气轮机发电试点应用取得阶段性成效。

指导意见聚焦研发设计、装备制造、协同创新、试点应用、政策保障等全链条环节,系统部署16项重点任务。在研发设计环节,重点攻关燃烧室、透平叶片等高温部件设计技术,以及整机系统集成和自主设计软件。在应用推广方面,支持气电项目采用自主燃气轮机,研究给予首台(套)项目并网运行容错机制,鼓励地方政府、电网企业、用户企业支持自主燃机多发多用。

这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是全球燃气轮机供需格局的急剧变化。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王云波在当日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随着全球数据中心电力供需缺口不断扩大,燃气轮机产能呈现紧缺态势,主要燃气轮机厂商均已排产至2030年以后。

王云波表示,这对我国燃气轮机产业,既是机遇,更是挑战。需求侧,“十五五”期间我国将新增一定规模的调峰气电,分布式能源、海上油气生产平台等场景对自主燃机的需求持续扩大;国际市场方面,海外电力基础设施和AI数据中心建设提速,为自主燃机“走出去”提供了窗口。但短板同样明确:重型燃气轮机产品谱系仍不完备,性能、可靠性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差距,部分关键部件、基础材料和测试验证能力仍有不足。

从产业进展看,我国燃气轮机自主化已取得阶段性成果。300兆瓦级F级重型燃气轮机即将开展示范运行,50兆瓦F级重型燃气轮机(G50)已实现商业化并供应海外市场;7至40兆瓦级中小型燃机正形成多家企业、多种型号的竞争格局。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力争到“十五五”末推动3至5个型号自主重型燃气轮机落地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