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海南自贸港,四部门联合印发
凤凰网财经讯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的通知》,10月29日对外公布。通知围绕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促进服务贸易自由便利、创新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三方面,提出16项具体措施。
货物贸易端,能源与汽车产业链的保税监管安排是核心增量。 通知明确,对自境外进入海南自贸港保税监管场所内独立保税仓储设施并用于复出口的航空煤油,按照国际标准进行检验。支持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内对存储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和石脑油的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进行整合,创新实施“两类库容、总量核准、分类调剂、动态使用”的监管模式。汽车领域,在海南自贸港开展汽车研发测试用故障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直接回应研发环节对故障零部件的进口需求。
液化天然气(LNG)期货保税交割获得明确支持。 通知提出,在LNG期货上市后,支持海南自贸港开展LNG期货交割库相关业务,允许LNG期货保税交割业务采取能量计量,并允许境外企业使用海南自贸港LNG接收站保税设施。此外,通知支持稳妥有序开展新型易货贸易,鼓励以人民币计价。
服务贸易与金融配套同步跟进。 通知提出优化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服务,支持海南自贸港的内外贸企业投保内贸险,加大内外贸一体化承保支持力度,并在国际运输、保税维修等领域创新服务贸易承保模式。在医疗、保险、职业资格认可等服务业领域进一步扩大自主开放,提升外籍人员入境、执业便利化水平。
贸易新业态方面,保税维修与再制造的范围有望继续扩大。 通知提出加快推进离岸贸易发展,加强部门间数据信息合作共享;允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保税再制造产品出区进入国内自贸试验区,照章征税,并须标注“再制造产品”;支持海南自贸港适时拓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目录,目录内项目由海南省自行组织综合评估,评估合格即可开展。同时,支持海南自贸港与香港深化经贸往来和产业合作,提升与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