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商品住房销售新政,新增项目预售须主体结构封顶

成都出台商品住房销售新政,新增项目预售须主体结构封顶

凤凰网财经讯 据成都市住建局10月26日消息,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明确新增商品住房项目预售条件提高至主体结构封顶,并有序推行现房销售。

预售门槛是此次调整的核心。意见明确,2026年8月28日后新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申请预售的,单体建筑工程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封顶标准为单体预售楼栋顶层顶板浇筑完成。对于存量项目,2026年8月28日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预售条件按原有政策执行;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原则上执行新政策,经评估确保能够按时交付的,可在2027年12月31日前按原条件申请预售,但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须覆盖全部剩余工程建设费用。

现房销售方面,意见提出推行现房销售定金制。实行现房销售的项目,开发企业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可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定金合同,收取不超过房屋总价5%的定金;开发企业违约不能按期交房的,购房人有权按合同约定解除定金合同。

此次销售制度改革是对住建部等三部门《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建房规〔2026〕3号)的落地。成都此前于8月已出台公积金贷款首付降至15%、利息补贴20%等消费端支持政策,本次新政则从供给端进一步收紧预售条件,形成“消费端刺激+供给端规范”的政策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