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新增数字经济监管与私人民事诉讼内容
凤凰网财经讯 市场监管总局9月22日就《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这是对2021年发布的原指引(共五章27条)的首次系统性修订,修订后扩充至33条及6个附录。
修订草案重点回应了三方面的新形势。其一,境外反垄断执法对数字经济的关注持续升温。 修订草案在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专章中嵌入境外执法机构对数字经济的监管要点,并更新了欧盟、美国、德国等主要司法辖区的最新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同时提示企业关注外商投资安全审查与外国补贴审查制度。其二,域外反垄断诉讼和调查数量高发。 修订草案在行政罚款与刑事责任之外,新增了主要司法辖区关于发起私人民事诉讼的规定,填补了原指引在此领域的空白。其三,企业对不同司法辖区规则辨识度不足。 修订草案将原指引中“有的司法辖区……”的笼统表述,细化为对代表性司法辖区的逐一列明,降低企业跨境经营中的规则适配成本。
此外,修订草案新增“服务保障与合规资源获取”专章,列明企业获取维权救济、向主管部门反映问题的具体渠道;新增15个近年全球反垄断诉讼和调查典型案例;并附上风险自查清单、突袭检查应对流程、并购申报流程等六个实操性附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