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费年限可按月累计,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迎多项新选择
凤凰网财经讯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等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启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提质专项行动,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扩大参保规模,重点提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
新规推出多项便利措施。缴费规则方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允许按月累计,每满12个月折算为1年。这意味着外出务工人员断断续续缴纳的零散月份,都能计入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规定年限即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超大城市参保户籍限制也将取消。在保证基金收支平衡基础上,各地可参照当地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合理确定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基数。同时,各地不得将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硬性捆绑。
缴费方式更加灵活,支持按月缴费,同时探索按季度、半年、全年预缴。政策还鼓励平台企业对稳定接单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推行“个人缴费+平台补贴”的职工医保缴费模式。各地还可探索将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年限折算为当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此外,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继续推进,支持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共享账户资金。各地可因地制宜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