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明确外籍个人股息红利按20%缴纳个税,1994年以来免税政策废止

两部门明确外籍个人股息红利按20%缴纳个税,1994年以来免税政策废止

凤凰网财经讯 9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7号)。公告明确,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

此次政策调整的核心变化在于:自1994年以来实施了30多年的外籍个人股息红利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被正式取消。公告第三条规定,本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项同时废止。此前,根据财税字〔1994〕20号文件,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告同时明确了征管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向外籍个人支付股息红利时,应当代扣代缴税款,并于支付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外商投资企业未扣缴税款的,取得股息红利的外籍个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外籍个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