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房地产融资,金融监管总局连发五项新规
凤凰网财经讯 8月28日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消息,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商品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商业地产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领域信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五个房地产相关融资管理办法。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方面的管理要求,形成适配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融资制度,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满足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从具体内容来看,上述五项管理办法各有侧重。
《商品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借鉴“白名单”机制经验做法,对不同所有制项目一视同仁,满足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合理调整贷款发放时点、适当优化收入偿债比上限要求、延长贷款期限上限,既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又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商业地产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商业地产开发、购买和运营等阶段的贷款要求,支持商业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强金融服务城市更新的精准性、适配性和有效性,助力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
《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领域信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风险可控和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原则,通过明确展业规则、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加强投资者保护等要求,促进信托公司更好发挥自身特色优势开展房地产领域信托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