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新规出炉:优先选择现房,收紧预售门槛
凤凰网财经讯 8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对外发布。
通知要求,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购房人支付的首付款、个人住房贷款等购房资金,应全部存入资金监管账户。商品住房项目竣工验收、水电气热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条件后,解除资金监管。
通知提出,各地要有力有序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实现“所见即所得”,从根本上防范交付风险。通知施行之日起,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和已出让土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鼓励实行现房销售。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同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强化政策协同和衔接。优化土地供应管理,合理确定房地产用地供应规模。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房地产项目实行主办银行制,一个项目确定一家主办银行,主办银行单独或牵头组建银团提供开发贷款等融资服务。完善开发建设管理,优化工程建设审批流程,缩短行政审批时限。推行“交房即交证”,推动商品住房交付时购房人同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